-->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8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开展社会风险分析工作,征询相关群众及单位、组织的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确定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和建议。根据上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将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汕头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7.92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1847.45平方米;户外道路、绿地和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约3431.00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84.20平方米(其中为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配套设备用房及门卫室),包括:托育服务用房、幼儿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设备辅助用房、医疗卫生用房、地下停车位等;智能化系统、电梯;配套设备、设施数字化软硬件系统、课程培训及SIVI设计等。设置托位规模200个,设乳儿班(收托12个月内幼儿)、托小班(收托12~24个月幼儿)和托大班(收托24~36个月幼儿)。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971.9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438.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6.42万元,预备费249.88万元;土地划拨费475.20万元,设备、设施购置费801.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等支持,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根据项目进展,财力情况予以适当保障。
5、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7年1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对所在地社会及托育行业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公众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如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则视为支持该工程建设。
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754-88550871 邮箱:budfyl@126.com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4日

项目位置示意图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在汕头市东海岸新津片区A组团A01-02之一地块(望洋山路与津湾东街交界西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