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根据2024年6月27日《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市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的批复》(汕市卫函【2024】128号)文件精神,我院晋升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医院将从2024年8月15日零时起,依规对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三级”标准进行价格调整。
同时,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调整住院医保结算起付线及住院、门诊报销比例。
特此公告!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