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公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计单价(万元) | 预计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呼吸机 | 4套 | 45 | 180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
合计 | 180 | 进口产品一批共1项,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
三、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数量及预算:
四、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专家名单:详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八、请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锐真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平街15号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754-88539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