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参加“ 广东省事业单位 2021 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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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 2021 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现将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集中时间: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08 : 30

    体检集中地点: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一楼门诊大厅

    体检费用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 0754-88547272

    附:体检须知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 11 月 22 日

 

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1 张。

四、体检表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 B 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 8-12 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 X 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