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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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国家卫生部妇幼卫生司《母乳喂养培训教材》)

一、 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做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员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奶,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三、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措施

1、医院设立母乳喂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并创立院、科两级管理网络。

2、全院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掌握母乳喂养新知识、新知识、新技巧。

3、设母乳喂养培训门诊、孕妇产前进行三次母乳喂养知识教育。

4、正常新生儿出生30分钟内进行母乳皮肤接触30分钟,并帮助早吸吮。

5、母婴同室产休区设责任护士,专职指导母乳喂养知识技巧,帮助暂时与婴儿分开的产妇保持泌乳,给产妇实施母乳喂养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6、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进食任何事物或饮料,新生儿实行母乳喂养,非本院分娩的新生儿也应该鼓励指导其进行母乳喂养。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母婴分开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

8、实行按需哺乳、早抱奶、勤吸吮。

9、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取消奶瓶及橡皮奶头。

10、出院后继续支持母乳喂养,设热线电话及指导产后保健,同时做好家庭访视。